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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政府出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2008-04-05   来源:平昌县政府门户网站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为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安全生产 “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的通知》。

  《通知》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责任,规定了不同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隐患例行检查的频次和排查重点,要求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和台帐,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发布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通知》特别指出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整改结束须经安全监管部门现场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注销和恢复生产经营。同时,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专项目标管理,加大了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认真或者监管不到位等情况的责任追究力度。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