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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强煤矿安全 未完成水害隐患治理须停产整改

2008-05-14   来源:大众日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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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省煤炭工业局了解到,为深刻吸取“8·17”事故灾难教训,做好地表水害防治工作,省煤炭局要求全省煤炭企业对辖区煤矿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地表水害隐患的排查,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平稳度汛。

  这次排查的重点是:查清矿区范围内地面河流、泄洪道、湖泊、水库、塌陷坑、地面斑纹、煤层露头等对井下安全生产的影响;查清老窑、古空、采空区等积水区域与地表水水力联系;查清相邻矿井、已关闭矿井与地表水水力联系。省煤炭局要求,对排查确认的地表水害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

 
  省煤炭工业局要求各煤矿企业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建立健全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处置机制,完善预警信息快速传递机制。在获悉预警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所属煤矿,督促煤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确保大雨不淹井、洪灾不伤人。雨季前,凡未完成地表水害隐患治理任务的,要坚决停产整改。对地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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