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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打击非法煤矿不力的县区主管领导将被撤职

2008-06-05   来源:新华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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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吸取鸡西市鸡东县恒达煤矿“5·30”透水事故教训,黑龙江省日前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现场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事故成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关闭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矿井,并提出对打击非法生产煤矿不力的县区主管领导将被追究领导责任,性质严重者将给予撤职处理。

    5月30日2时许,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恒达煤矿(原兴新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导致13人被困井下。经初步调查,该矿在技术改造方案未获主管部门批复的情况下,便私自生产出煤,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为吸取事故教训,黑龙江省日前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现场会。会议认为,这起透水事故的发生关键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一些矿主及部分监管人员对安全生产口头上重视,具体工作上麻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为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会议提出对忽视安全生产的矿主及打击非法生产煤矿不力的政府主管人员的四项严惩措施: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法人代表要坚决从重、从快查处;对安全生产标准不合格的煤矿,要“一票否决”,坚决关闭,不允许“带病”生产;对还存在非法生产或未复产验收而擅自开工生产的煤矿,县区主管领导要撤职,并且追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搞权钱交易、充当非法煤矿保护伞的有关人员,不但要予以撤职,还要坚决追究违纪和刑事责任,依法没收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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