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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委:特重大道桥事故需副市长亲自处置

2008-09-05   来源:新京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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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5日),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道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北京市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布,道路和桥梁事故分4级,并有蓝、黄、橙、红四级预警。当发生特重大事故时,分管副市长需进行指挥处置工作。

  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分4级

    根据预案,道路和桥梁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高速公路完全阻断,城市快速路等特大桥发生桥梁突然坍塌的事件,以及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以上重伤的事故为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市长)进行指挥。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

    自然灾害列入4色预警制

    另外,当恶劣天气、地震、爆炸、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时,应根据情况发出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从低到高分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较大以上事件2小时内上报

    根据预案,较大以上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应急办报告详细信息。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道路突发事件时,相关道路管养单位可以直接向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部门3小时内向交通运输部报告。

    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道路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事件分级标准的限制,须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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