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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保亭妥善处理“11·2”交通事故

2008-11-09   来源:新华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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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8日从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有关部门获悉,经公安机关调查确定,海南省保亭县“11·2”学生死亡案件是一起交通肇事事故,目前,肇事者保亭县三道镇原镇委书记林锋已被撤职。

  据警方调查,11月2日晚8时许,保亭县三道中学初中女生董某等3人返校途中,董某在学校附近被林锋驾驶的一辆小轿车从后面撞倒并死亡,另一名女生受轻伤。

  警方在事发当晚展开的调查中发现,死者董某的左下脚骨折,臀部被钝器撞伤,头部被钝器撞破流血死亡。与此同时,林锋当晚就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交代交通肇事情况。

  事故发生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县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11·2”交通事故查处小组,并要求做好善后工作。11月3日下午,海南省公安厅派出专家组赶到保亭对死者董某进行尸体解剖和对肇事车辆进行勘验。专家组于11月6日作出认定,确认董某死亡不是他杀,是交通事故所致。同日下午,保亭县委、县政府派出安抚工作组,分别给受害者家庭送去安葬费和抚恤金。

  11月6日,案件真相查明后,保亭县委作出了关于林锋的处理决定,根据交通警察部门认定,林锋在“11·2”交通死伤事故中,负有完全责任,决定撤销林锋三道镇镇委书记、委员职务;同时建议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林锋保亭县第13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记者从保亭警方获悉,目前林锋已经被警方依法进行刑拘,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有关工作正在进一步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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