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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节日期间严格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2009-01-21   来源:辽宁省安监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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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辽宁省安监局对各市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及时妥善做好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

    二、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关注和掌握互联网、新闻媒体及举报信息,对披露及举报的事故信息和较大涉险事故,要认真进行核查并报送至省局值班室。

    三、严格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等级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及较大涉险事故要在半小时内电话口头报告省局值班室。

    四、各市局于2009年1月22日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领导及调度值班人员安排情况传真至省局事故调度处;2009年1月30日15时前将本地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节前工作安排部署和督查情况,节日期间开展督查和领导带队检查情况,检查企业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和各类伤亡事故汇总数据传送至省局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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