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朝阳法院获悉,因起重机倾翻升降机坠落,导致三人死亡两人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其项目负责人李远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8年4月30日上午9时许,在朝阳区十里堡某住宅及配套项目施工现场中,一台正在进行起重臂拆卸吊装作业的塔式起重机倾翻,当场撞倒施工升降机轨道,导致一部正在运行的施工升降机迅速从高空坠落至地面。升降机内共有4男1女共5名工人,其中一男一女当场死亡,另外3名男子受伤并被送往医院治疗,其中1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次事故共造成三人死亡两人受伤。后李远军投案自首。
经查,在当天起重机重臂拆卸吊装作业中,项目负责人李远军既未向作业人员提供拆卸方案,也未在施工作业现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事故发生后,李远军先后赔偿2名伤者及3名死者家属共180.8万元。
鉴于李远军犯罪后能投案自首,自愿认罪,且能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故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李远军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和情节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李远军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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