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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将与国家安监总局应急联动

2009-02-11   来源:人民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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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地震局网站消息,中国地震局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研究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害预警工作,经中国地震局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协商,建立了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并于2009年2月5日举行仪式正式签署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中国地震局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中国地震局局长陈建民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共同签署了《协议》,中国地震局副局长赵和平、阴朝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小岩及双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地震局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签署仪式,标志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地震局两个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配合、应急协同联动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新举措。《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中,安全监管总局可以商请地震局调集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参与救援;在重大地震灾害抢险救援中,地震局可以商请安全监管总局调集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地震局负责以电话、传真的方式向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室)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灾情信息,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的预警、发生、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安全监管总局接到地震局通报的预警信息后,立即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程序》进行应急响应,直至预警解除;双方联合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地震预警保障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应急保障工作水平;双方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害预警以及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合作机制建设。

  陈建民局长在签字仪式上致辞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工作中,按照中央部署,进行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减轻灾害损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中国地震局两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地震预警保障的研究,建立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合作机制,完善工作联动机制,特别是在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后,第一时间互通信息,及时互相调用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这种联动机制的建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的具体措施。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安监总局、地震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协同行动,把应急管理工作抓好抓实,并推向新的高度。

  王德学副局长在签字仪式上讲话指出:中国地震局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对于加强共同应对地震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合作,完善协调应对的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进一步推进与中国地震局的合作,充分发挥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和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在技术、装备、经验、作风上的优势,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地震灾害工作。

  根据协议内容,两部门将进一步制定开展队伍的培训和训练计划,并着手制定合作的具体措施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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