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安监总局:生产单位瞒报事故最高罚3万

2009-06-19   来源:京华时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将被警告,并被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昨天,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本办法所称的较大涉险事故包括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等6类。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