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河南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获悉,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八项措施,以坚决遏制当前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苗头,确保全省经济社会稳定。
今年1-8月份,河南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7579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8%和22.9%。但是,9月8日连续发生两起重特大事故,目前已造成57人死亡,35人下落不明,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骤然紧张。
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连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八项举措,痛下决心,重拳出击,以迅速扭转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全面排查。开展全省安全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列表登记,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二、重患必停。自9月9日起,凡未经省市和集团公司批准复工复产的小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停工停产规定,严禁私自复工复产;已经批准复工复产的高瓦斯和受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在防范技改措施落实之前必须停工停产;已经批准开工的30万吨及以下矿井,要重新组织验收,凡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大型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停工停产矿井名单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停产停工矿井,采取由相关部门收回暂扣有关证照、限制用电负荷、暂停火工用品供应等措施。
三、完善责任。发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除追究企业经营者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幕后老板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高危行业的企业和单位,由两级领导进行承包,包企业领导要对所包企业安全生产负责,出了事故要与主管领导同时承担领导责任,责任无法落实的追究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包企业领导名单必须向社会公告。发现问题不处理也不报告,要追究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责任,各级安全生产督导组、检查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四、履行监管。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创新安全执法检查形式,推行包矿监管、专家“会诊”、隐患有奖举报等制度,开展以“暗访”、“夜查”、“下井检查”为主的监管检查。实施事前追究,把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作为最大的安全隐患,从严从重处罚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加大业主违法违规生产成本。
五、惩治腐败。纪检部门必须介入重大事故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公职人员暗中自办煤矿或在煤矿入股,谋取非法利益;收受矿主贿赂,滥用审批权,违法违规作出行政许可;为煤矿违法生产充当“保护伞”,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包庇、袒护、瞒报等权钱交易和权力腐败行为。
六、长效机制。注重源头治理,集中研究既能保护生产力,又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长效机制和办法,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为重点,启动和开展安全创建活动。
七、公开监督。广泛发动群众和舆论媒体、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依法公开各类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名单,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曝光。动员和组织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参与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监督的强大舆论氛围。
八、举报有奖。建立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凡报必查,对提供线序并经查实者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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