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警方赴河北追逃小分队经过6天的连续工作,造成9死8伤的蒲城县“101”爆燃事故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春生昨日在河北行唐县被抓捕归案。
1月1日下午,蒲城县坡头乡新平花炮公司发生爆燃事故导致9死8伤。事故发生后,几名嫌疑人潜逃。1月2日晚,蒲城县公安局赴河北追逃小
分队在刑侦大队长野青的带领下,赶赴河北省行唐县抓捕在逃人员。在公安部、陕西省公安厅和河北省公安厅的协调下,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追逃小分队经6天连续工作,于1月8日将主要嫌疑人李春生抓获。
蒲城警方突审得知:李春生,男,1966年1月26日生,河北省行唐县安香乡西留营村人。2009年4月,李春生以其弟李春青的名字与蒲城县新平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屈平新 (已自首)签订承包合同,以每年23万元的价格将该公司承包到手,之后又将该公司的一部分转包给韩景会(已控制)、喻标(已抓获)。李春生本人长期居住河北家中,雇用同乡焦银河、焦东雨在公司内负责生产管理,直至爆燃事故发生。
1月1日,爆燃事故发生后,李春生当天就得知情况,并仓皇逃离家中,在河北省行唐县城租住一家出租私房,直至昨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李春生的审讯工作正在进行,对焦银河、焦东雨的抓捕工作还在进行中。
另悉,1月3日起,蒲城县公安局对事故现场所有危险物品清理销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蒲城县公安局先后拉运成品烟花数十万枚、爆竹数百万只转移至安全地方。起获原药库房内保存的大量黑火药和其他生产用药品及原材料,用3天时间运至偏僻场所分次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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