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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溃坝事故6名矿工遇难 出事公司“带病生产”

2010-04-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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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垣县峰云矿业公司锰渣库溢出事故已发生3天了,截至12日下午5点,6名遇难矿工的遗体已全部找到。找到遇难者后,救援人员仍在事故现场工作,对坝体进行缓压加固,以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出事公司未恢复生产。

  峰云矿业公司曾多次被有关部门责令闭库或停产整顿,但出事的前一秒钟,工厂的机器仍在轰鸣。花垣县委县政府的“情况汇报”中坦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目前,对于死者家属的赔偿问题尚未开始讨论。

  6名被埋工人无一人生还

  12日上午,峰云矿业公司锰渣溢出事故现场,救援人员还在进行抢险工作和寻找失踪者。截至发稿时为止,已找到6名遇难者遗体。救援人员称,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对发生锰渣倾泻的坝体进行缓压和加固,以防范次生灾害继续发生。

  寻找失踪者花费了3天时间,是因为现场救援难度很大,溢出的锰渣有400多立方米,锰渣被水稀释软化后变得非常粘稠,在清理溢出锰渣的同时还要防止库内锰渣继续倾泻,加之车间内空间狭小,无法使用大型挖掘工具。寻找失踪者的同时,救援人员驾驶渣土车往锰渣库南面的库坝下堆放石料,以防止库坝再次发生倒塌。

  11日晚11点多,工人石维清的遗体被找到,他是第三名被发现的遇难者。记者联系到了石维清的弟媳龙金全,她在电话里说:“你不要和我讲话,我没心情。”石维清没能活着出来,这是龙金全不愿面对的事实。龙金全没有去矿区看石维清的遗体,“还在给他(石维清)洗,从渣滓里出来,一身漆黑的。”龙金全说,还没有人提起善后赔偿的事情,“等矿上的事情处理完了,他们就会处理赔偿的事情。我现在回家等消息。”

  据了解,事发后,一些出事矿工家属去矿山寻找,因为现场危险,他们被安排到了附近得宾馆等待救援消息。

  “死了人,大不了赔几十万”

  这几天,陆长生吃完饭就往矿区跑,大门进不去,他就绕小路走到矿区后面,远远看救援过程。峰云矿业公司出事,陆长生一点都不吃惊,“我一直在观察,这家矿的生产和库坝有问题。”峰云矿业公司成立不久,陆长生就一直在找公司老板的“麻烦”。

  2009年5月15日凌晨,花垣县兴银矿业公司尾矿垮塌,住在山下当地教师周明光、邓三英夫妇和他们12岁的孙子周鹏遇难,兴银锰业一名姓周的工人借宿在周明光家,也被垮塌的尾矿夺去生命。这件事让陆长生很紧张,自家后院10多米外就是峰云矿业的库坝,虽然现在已停用,但陆长生总觉得薄薄的库坝迟早会危及自己的房子。

  “前几年库坝垮过一次,没出事,矿老板用石砖重新砌了一次。”此后,陆长生和村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花垣县安监局要求峰云公司标注库坝上每一道裂口,并要求他们承诺,一旦出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村民撤离。

  此次事故,虽然没有影响到山下的村民,但村民们和失踪者家属一样无奈,“矿老板们不怕,以前有矿老板公开说:‘死了人,大不了每人赔几十万。’他们反正有钱。”村民刘发顺说。

  出事矿业公司“带病劳动”

  让陆长生感到心惊胆战的这家矿业公司,曾多次被花垣县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2008年,花垣县安监局责令该公司对锰渣坝安全隐患整改,事故发生的前两天还对峰云公司下达了闭库通知。峰云公司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开工生产,终究酿成严重事故。

  记者在花垣县政府网站上了解到,峰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危及厂住职工和下游17户共100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该公司须立刻停产,除险保安。为此,决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现请贵局(注:湘西州电业局)从2009年5月30日中午12时起停止向该公司供电”。

  记者在网站上看到一篇《关于进一步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与监控责任分解的通知》,《通知》发表于2008年8月26日,《通知》中峰云矿业公司尾矿库被评定为“病库”,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无排洪排渗系统、坝体有渗漏、下游有村寨,但表格“备注”一栏中写着“在生产”,也就是说,峰云矿业公司是“带病劳动”。

  县委县政府坦承“工作存在漏洞”

  2009年10月15日,花垣县政府对11家企业下文实施限期治理,包括峰云矿业有限公司在内的3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治理。10月22日到11月3日,花垣县环保局与各乡镇政府深入企业督察整治工作,峰云公司和曾经出事的兴银公司“旧库的闭库工作已基本完成,兴银公司新库正在加紧完善排水排洪系统”。虽然被多次要求“闭库”或“停产整治”,但峰云矿业公司的生产似乎没受到多大影响。

  记者12日试图联系花垣县安监部门进行采访,但“安监局领导还在事故现场指挥抢险”,记者仍未能获准进入矿区。县委县政府的一份“情况汇报”中写道:“4.10工矿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对安全隐患查处不力、执法不严,没尽到监管责任,对此,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下一步,我们将立即在权限范围内开展电解锰企业、浮选企业以及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目前,尚未开始讨论对于死者家属的赔偿问题,“这要等到现场抢险结束以后。”花垣县委一名工作人员称。(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张祥 实习生 王浩明)

  [现状] 花垣80%尾矿库无排洪排渗设施

  花垣县锰矿蕴藏量达二千三百万吨,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二,这座只有26万人口的县城被誉为“东方锰都”。荣誉的背后,也有悲剧。2006年、2007年和2009年花垣县发生多次矿难。2009年4月,花垣县政府通知,要求全县各锰矿山企业对全县锰矿山实行停产整治。

  2009年8月28日到29日,省环保厅技术人员来花垣县检查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发现花垣县电解锰企业存在很多环境安全隐患,“大多数企业尾矿库已饱和,服务期限已满,新库建设滞后。”

  2009年9月,花垣县安监局对权限锰矿山和为矿区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峰云矿业公司在内的7家矿业公司尾矿库被要求闭库。同时,“锰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多达11个,今年仅有4家办理好延期”。

  “目前,县仍有42%尾矿库存在无资质设计、施工;80%以上尾矿库无排洪排渗设施;50%以上尾矿库坝体偏薄、外坡坡度比达不到要求,有的坝体存在轻微渗漏;20%尾矿库坝址选择不合理,尾矿库建在村庄和居民区上游;50%以上尾矿库现已满库,无调洪库容,隐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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