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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加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力度

2010-11-16   来源:黑龙江日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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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安全监管局近日对全省各地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事故处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调度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岗位值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省安监局要求各级安全部门接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严格按照时限、内容和要求逐级上报。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要在2小时内上报省安监局,较大和较大涉险事故要在6小时内上报省安监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死亡1~2人要在12小时内上报省安监局,其他工商贸领域死亡1~2人要在48小时内上报省安监局。重特大和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要每天早、晚各续报1次,较大和较大涉险事故要每天续报1次。发现瞒报、谎报、漏报或迟报重特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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