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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举报公房安全事故隐患有奖励 最高1000元

2010-12-17   来源:海峡导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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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公房安全事故隐患,将可获得100-1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导报记者昨天了解到,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日前制订了《厦门市直管公有房屋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及奖励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为公房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第一受理单位,具体负责受理隐患的举报和处理工作。市国土房产局公房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5108007;市公房管理中心公房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2996152、2996161。《办法》中还提到,对公房安全事故隐患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隐患。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应为其保密。对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实行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一般安全隐患的举报给予表扬,奖励金为100元(含)至200元;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金为500元(含)至1000元。按季度审核发放奖金。

  全市公房存在下列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举报:房屋修缮工程不按安全规范组织施工的;公房片区服务单位对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置的;公房片区服务单位未按规定保证房屋安全所需资金投入或资金投入不足的;此外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持证上岗作业”等三种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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