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随后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8人死亡、133人受伤。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安监总局按规定向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了事故结案通知。12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行政处分。同时,责成黑龙江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由黑龙江煤矿安监局依法对龙煤股份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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