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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4·25”火灾 认定为责任事故

2011-05-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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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介绍,大兴旧宫“4·25”特大火灾的性质已经认定为在违法建筑内非法经营的责任事故。

  4月25日凌晨1时10分许,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南小街一栋四层楼房发生火灾,死亡18人、受伤24人(其中重伤13人)。昨天,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称,经过多部门协同调查,已排除刑事案件可能,“4·25”特大火灾发生的四层楼宇属于违法建设,其上两层住人,下两层的服装加工点属于没有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点,该事故属于在违法建筑内非法经营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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