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获悉,今年以来内蒙古已对1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了政府挂牌督办,其中盟市级26家,旗县、乡镇级95家,各地的挂牌单位均在整改中,预计12月底能够按照要求整改完成。
据了解,在已挂牌督办的121家单位中,有23家是通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排查和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这些单位的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属于“老大难、硬骨头”,自治区消防总队已报请自治区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实施了挂牌督办,并取得了显著效果。近期,自治区消防总队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火灾隐患的基础上,把非重点单位火灾害隐患纳入视线,实施“四级挂牌督办”制度,将新增乡镇一级政府挂牌督办,对各类火灾隐患实施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乡镇苏木四级政府挂牌督办。下一步消防部门将对政府挂牌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全程监控,提供现场指导和服务,对整改不力的单位采取行政、法律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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