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山西苯胺泄漏达320吨 天脊股份误报为1.5吨

2013-02-2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2月21日,记者从新华社报道获悉,2月20日官方正式对外公布山西省12.31苯胺泄漏事件的真实调查结果,认定苯胺泄漏总量为319.87吨,流出厂区134.29吨,其中流入浊漳河8.76吨。。而今年1月,山西官方对外称,经初步核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2月21日,记者从新华社报道获悉,2月20日官方正式对外公布山西省“12.31”苯胺泄漏事件的真实调查结果,认定苯胺泄漏总量为319.87吨,流出厂区134.29吨,其中流入浊漳河8.76吨。。而今年1月,山西官方对外称,“经初步核查,当时泄漏总量约为38.7吨,水库截留了30吨苯胺,另有8.7吨排入浊漳河。”

   记者在今年1月奔赴山西调查时,发现除了38.7吨的排放,从水库到浊漳河沿途的多条沟渠的苯胺量并未计算在内,也就是说,苯胺泄漏总量应不止38.7吨。日前官方公布的调查结果印证了记者当初的怀疑。

   经调查,造成苯胺泄漏的原因是,天脊煤化工集团方元公司当班人员未按规程操作和检测,导致进料管道上存在质量问题的金属软管破裂,致使苯胺泄漏到围堰内。

   据悉,上述发生破裂的金属软管由北京首航五环工业工程公司生产。经查,该公司无金属软管制造资质,破裂的金属软管存在质量问题。

   “天脊股份公司误报苯胺泄漏量为1至1.5吨,迟报事故及事件信息,误导和延误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准确判断和快速处置。”调查结果称。

   据《人民日报》报道,去年12月31日19时40分,接到长治市环保局报告后,长治市政府分管领导指示市环保局、市安监局赶赴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及时上报情况。但长治市安监局既未派人前去,也没有报告。

   另据新华社报道,1月5日,长治市环保局在向省环保厅传真报告的事故初步情况中,亦未提及2013年1月3日、4日浊漳河出省口王家庄断面的苯胺超标情况。

   在此次事故中,共有38名责任人受处分。其中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赵俊翼、天脊股份公司环保能源部部长皇甫守义等5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成品罐区与围堰外相通的雨水阀未完全关闭,是导致部分苯胺进入浊漳河的直接原因。但天脊集团、长治市环保局等部门信息上报迟缓、从轻上报,是造成污染事故的间接原因。

相关新闻:山西长治天脊煤化工工厂发生苯胺泄漏事故山西监察厅介入苯胺泄漏事故调查 将处理有关责任人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