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职工遵循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管理者必须起好带头作用。据此,山东丰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北徐楼煤矿坚持从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入手,把干部融入到一线,权力放置一线。并成立了由生产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及各职能科室领导组成管理干部下井带班小组。小组成员除完成各自下井指标外,每月循环下井带夜班不得少于6个,带班时间不得低于8个小时的规定,提高了管理效率,有效实现了安全管理“零距离”。
此外,该矿各生产采掘一线区长、书记、技术员和生产辅助工区领导在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同时,每月下井带夜班次数不得少于10个班,每班带班时间不能低于8个小时。副区长、班队长必须班班带班,每班带班时间不能低于8小时。在带班期间,带班人员必须把现场安全生产作为自己“责任田”,切实掌握当班时井下的生产状况,并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将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
对不按规定带班的管理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对翻完上岗牌不下井、推迟时间下井或上井不及时翻牌的,取消其下井指标,并罚款200元。凡按规定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且带班期间所辖单位没有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机电设备事故影响时间连续不超过2个小时的管理人员,每月要给予适当的奖励。由于奖罚分明,打破了单一的逐级安全管理体制,实现了整个管理过程的闭路循环,形成了安全管理人人有份、人人有责、人人能管事的管理格局,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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