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闲置厂房的安全管理工作,上海市安监局日前发出《关于近期开展闲置厂房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近期对所属的闲置厂房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上海市闲置厂房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前两年专项整治和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经营行为,初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了防范措施,正确引导了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闲置厂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闲置厂房专项整治工作尚不彻底,留有死角;二是部分闲置厂房中用于居住场所有回潮现象;三是闲置厂房内的火灾隐患较多;四是违章搭建现象严重。
《通知》明确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一是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存在生产经营、仓库、宿舍"三合一"的;二是未经批准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三是未经批准改作宿舍用途的。按照突出重点的要求,各单位把检查出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好,把那些隐患严重、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闲置厂房列入进一步整治的范围。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使闲置厂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要高度重视闲置厂房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相应措施,加强跟踪检查,督促租赁双方加强闲置厂房的日常监管,制订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巩固整治成果,要切实防止整治过后出现的回潮现象。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闲置厂房的租赁行为,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逐步建立和完善闲置厂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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