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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通报建筑行业劳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2007-12-06   来源: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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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印发《关于全省建筑行业劳动防护用品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指导建筑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报》指出,从检查和抽查情况看,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在购买、使用和管理等环节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被检查的645户企业中,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施工企业32家,不按规定配发的112家,配发不合格的94家,从业人员不正确使用的169家。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中小型建筑企业没有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更换等管理制度。三是少数企业采购验收把关不严,导致无安全标志的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四是宣传教育不到位,国家颁布的很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基层很少有人知道。五是一些企业没有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增加了事故概率。六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少,执法装备匮乏,难以完成执法工作。

  《通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使用、发放等环节的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杜绝不合格的产品进入施工现场。要把建筑施工行业劳动防护用品纳入安全监管工作中,重点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因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标准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从业单位依法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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