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迅速将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2415人事故死亡控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地)和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龙煤集团。
《通知》提出,对国家下达指标的分解原则是:将各类事故总体和绝对控制考核指标全部分解,以各市(地)和有关单位2007年事故死亡人数统计数为基数,考虑市(地)和有关单位近五年事故情况,依据2008年全国总体和重点行业领域下降幅度要求适当微调。计算方法是:先确定市(地)和有关单位单项绝对控制考核指标,再将各单项控制考核指标相加得到市(地)和有关单位总体控制考核指标。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4项控制考核指标不单独分解,包含在非煤工矿商贸指标中一并下达。控制指标考核以总体控制考核指标和绝对考核指标为主,相对控制考核指标为辅。省政府安委会对市(地)和有关单位总体控制考核指标和绝对控制考核指标每季度公布一次,相对控制考核指标每年公布一次。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将事故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要及时准确掌握控制考核指标落实进展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政绩、业绩考核内容,确保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全面落实,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方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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