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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将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008-03-05   来源:辽宁省盘锦市安全监管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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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刚过,盘锦市安监局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关于开展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春节后境内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为此,决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检查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三同时",即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审查同时验收;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是否有应急及救援组织和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金,参加工商保险;砖瓦粘土开采企业的窑炉烟囱是否有负外风化裂缝,存在坠落隐患,烟囱避雷系统是否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严禁器配电室,配电线路,用电保护器等设施是否附合安全要求。

  为此,要求全市各县、区局及有关部按属地监管的原则对节后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先进行自检。同时,市安监局将组成检查组同时进行抽查,三月底将迎接省局检查。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2008年2月26日至3月5日为企业自检自查阶段;2008年3月5日至3月15日为县、区局各有关部门检查阶段;2008年3月15日至3月25日为市局检查组抽查阶段。各县、区安监局、辽河石油勘探局、中油辽河油田公司组成检查组,制定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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