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开发区安监局以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推进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重点针对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建设项目。
一是向企业积极宣传、讲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规定,使企业充分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求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三是积极与发展局、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对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和摸底,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四是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分类监管制度。根据危险性和规模大小进行分类监管,切实做好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设施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开展“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单位“三同时”工作开展情况。对不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未经安全审查批复而擅自施工、不履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赛序平 潘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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