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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坚持回访制度

2008-04-08   来源: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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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执法观点,提高执法水平,扬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坚持“回访制度”,真正把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把服务贯穿于执法的始终。

  该支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在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重教育、重整改,在依法监察的同时,加强与相关执法监察对象沟通与联系,积极开展“回访制度”。今年3月份以来,对第一阶段执法监察的8家企业进行了回访,听取企业对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执法监察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复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通过落实“回访制度”,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摒弃以罚代管,一罚了之行为,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安全监察严格执法、科学执法、优质执法水平,坚持把服务与监察有机结合,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密切与企业的关系,达到执法监察到位、企业隐患整改到位的“双赢”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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