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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新政镇实行“跟船签单发航制度”注重客船运行监管

2008-05-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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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为强化水上客运安全监管,近年来,该镇不断总结经验,创新举措,增添措施,通过实行“跟船签单发航制度”,从而对水上运行的每一艘客运船只做到“人盯船、全过程、无缝隙”安全监管。该镇同时已连续多年未发生水上安全事故,今年初,该镇安全生产工作还受到了四川省政府的表彰。 

  新政镇地处嘉陵江中游东岸,位于仪陇、南部、蓬安三县交界处,是周围30多个乡镇的经济、文化、商贸、信息和物资集散中心,现为仪陇新县城驻地。全镇辖49个行政村、7个社区,总人口9.22万人,幅员面积124.76平方公里,嘉陵江新政段通航水域全长16.8公里,有水上作业客货运输船只103艘,水上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为强化该镇的水上安全监管,2005年,仪陇县为该镇聘任了一批临时“客船接力签单员”,对水上客运船只实行沿途接力签单,其工资统一纳入县财政预算,由镇上按月发放,工资标准为专职管船员每月500元,兼职管船员每月300元,其职责主要是对客渡船舶的签单放行和对客渡船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载、冒雾航行、乘客是否穿戴救生衣等进行督促检查,通过近2年的实践探索和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管船站的不定期抽查发现,“接力签单”不能起到有效的现场监管作用,主要表现在管船员时有空挡脱岗、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发生,签单表填写不如实、不规范;对查出的违章船只,由于责任不明,各签单员相互推卸责任;签单员认为工资待遇低,工作消极等。 

  2007年11月,新政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镇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水上安全工作,经过大家的集思广益,决定辞退原来聘任的5名临时接力签单员,由管船员负责“跟船签单发航”,对每一艘客运船只每天明确一名跟船签单人员,对水上客运实施“人盯船、全过程、无缝隙”监管。由管船员负责在起点码头核对所跟船舶的国籍所有权证、船检证书、营运证书、签证簿和驾长的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最低配员证及消防、救生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核对船舶是否超载,督促乘客穿戴好救生衣,并提示每位乘客,船舶在行进中或未停靠平稳时不要随意走动和脱掉救生衣,在规范填写完签单发航表后,才允许发航;船舶到达沿途的每一个靠泊点,均由跟船的管船员按照乘客先下后上,认真清点上下乘客数,严禁超员,要求新上乘客佩戴好救生衣,并做好人数变化登记;到达终点站,管船员清点乘客人数是否与沿途增减变化相符,才让乘客有序下船,当天收班时再将签单表交回镇管船站,存档备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对管船员进行安全检查、抽查和暗访,查管船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到岗到位、是否履职尽责,查签单发航表填写是否规范,查签单发航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确保“跟船签单制度”落到实处。镇政府将以前用于聘任临时接力签单员的经费用来提高现有管船员的福利待遇,现在管船员的工资标准提高到每月800元;年终进行考核,由镇政府对优秀管船员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同时加大对责任心不强、不履职尽责的管船员的处罚力度,凡脱岗一次的处罚100元,连续脱岗3次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记录不实,出现乘客人数与记录不符的,差错1人处罚50元;对乘客没有穿戴救生衣,查实1人处罚50元;管船员不持证上岗1次的处罚20元。 

  通过实施“跟船签单发航”制度,管船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明显提高,工作责任心得到了明显增强,自实施“跟船签单制度”以来,没有发现有管船员脱岗等现象。由于该镇不断创新水上安全监管举措,不断完善监管长效机制,该镇已连续多年未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在今年初召开的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该镇还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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