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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安排部署隐患治理年第二阶段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2008-05-2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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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自治区建设厅召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次例会,总结"隐患治理年"第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建设厅巡视员于天恩、建管处处长何晓勇、副处长李志国出席了会议。各市建设局分管局长和各市县建管(安监)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通报了自治区安监局对宁夏医学院旱喷泉工程坍塌事故的处理决定。五市及安监总站汇报了第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了《新农村庄点建设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对新农村庄点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规范,并进行了上街宣传;自治区安监总站排查治理在建工程152项,查出一般隐患192条,已整改134条,重大安全隐患8条。存在的问题是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个别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隐患排查不重视,走形式,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台帐,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清;对重点治理脚手架、起重伤害认识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

  会议提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第二阶段的工作要坚持"七个结合"。 一是坚持与贯彻建管会议精神相结合,重点落实会议上下发的四个文件要求;二是坚持与百日督查相结合,随时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坚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五是坚持与推进标化工地相结合,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六是坚持与"四不放过"原则相结合,切实发挥隐患排查治理对事故的预防作用。七是坚持与服务相结合,坚持"专家排查、政府督查、企业自查"的原则,加强信息报送,建立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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