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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安全百日督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8-06-25   来源: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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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公安交警总队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治理高速及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百日督查以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46.66%、22.19%、52、45%和52.12%。

  为深入贯彻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严密措施、严加防范、严格检查"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公安交警总队举全警之力,认真组织了四个层面的交通安全百日督查。一是组织警力参加省政府开展的督导检查,及时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报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二是组织了由总队党委委员带队的督查组,深入各地开展包保蹲点督查;三是组织全省15个地市、系统交警支队开展交叉检查,做到拉网式、全覆盖;四是组织各地市、系统支队在明确领导包片检查的同时,指导县(市、区)交警大队交叉检查。

  在四个层面的督查检查中,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排查。重点摸排辖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建立详细台帐簿册。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黑点和隐患路段,及时向路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协调安监、交通等部门分期分批整改,不留死角。同时狠抓路面安全管控,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岗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严格落实"定人、定路、定职责"的"三定"责任制,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做到白天见民警、晚上见警灯,确保24小时不失控。

  全省交通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107501人次,出动警车27655台次,设置检查卡点58个,投入测速装备39个,酒精检测仪16个,排查道路交通重大隐患42处,已整治38处,卸客转运3915人,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4075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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