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广西自治区政府决定组织7个督查组,于6月23日-6月30日对全区14个地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督查组组长由负有安全生产主要监管责任的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各地级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整体进展情况;二是市、县、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情况;三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检自查和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情况;四是2008年度市、县、乡、村委会重点监督整治的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五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六是汛期安全生产监管主要措施和专人值守应急、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安排情况;七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目前7个督查组的综合督查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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