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政府组织对全市6个区县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深入林区,采取听、看、访的方法,重点督查各地森林防火工作中五方面情况:一是“两项制度”推行完善情况;二是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事机构、编制、专职人员落实情况;三是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和扑火物资储备情况;四是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投入机制建立情况;五是灾后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结束后,下发了《督查工作通报》,通报了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4条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区、县和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森林林防火工作的建议意见,强化督促检查,把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两项制度。对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推行两项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合理调整专兼职巡山护林人员数量和布局,妥善解决巡山护林人员报酬,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发挥实效。
三是强化管理,努力提高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战斗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的管理,细化完善基层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加强队伍演练和培训,落实经费及时配齐基本扑火工具,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
四是完善保障,加大森林防火投入力度。各区、县财政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将森林防火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同时要拓宽投入渠道,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弥补森林防火投入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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