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7?21”严重透水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决定从7月底至11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具体安排 :(一)从7月底至11月初。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务必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二)从8月1日至北京奥运会闭幕。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抽)查率县级要达到100%,设区的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达到30%以上。(三)从北京奥运会闭幕至11月初。每月上旬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的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每月中旬由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检查,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督查工作涉及相关部门的,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要主动牵头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联合督查和联合执法。(四)从8月初至10月底。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于每月下旬组织督查组对全区14个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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