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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煤监局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总局视频会议精神

2008-08-15   来源: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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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8月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视频会议。对此,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在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的同时,请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赴南昌参加收视工作,并在视频会议后立即召开贯彻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至8月11日,江西煤监机构已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监察员。贯彻落实措施是:

  1.全力以赴做好奥运会期间的煤矿安全工作。江西煤监机构所有监察员在奥运会期间(8月8日-9月20日)不休假、不请假,全力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在奥运会期间,省局和各监察分局坚持值班制度,24小时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一旦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迅速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2.开展瓦斯治理专项监察活动。从8月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江西煤监局组织3个监察分局对瓦斯治理工作进行易地交叉监察,围绕"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煤矿瓦斯治理的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监察重点是国有煤矿企业中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及按高瓦斯管理的矿井,瓦斯灾害严重的县(市、区)及其区域内的小煤矿。

  3.开展重点监察活动。组织两个组,分别由省局副局级领导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下井或现场监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以下井监察和地面巡查为主,重点监察萍乡、宜春、上饶、新余、赣州和九江等6个产煤设区市加大执法力度,对监察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问题和违法行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4.巩固发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深入持久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督查时发现的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务必整改到位,并由局领导带队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进行再督促、再检查。

  5.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隐患整改指令》(第46号)的要求。深刻吸取"7.16"乐平矿务局涌山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8.3"萍乡市湘东区一关闭矿井火灾事故教训,督促关闭矿井严格按标准关闭到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加强瓦斯治理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事故,举一反三,严防类似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6.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瓦斯治理会议精神。以江西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贯彻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和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提出了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目标,明确8条贯彻落实意见;对监察分局、机关各处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会议精神的意见》,要求全体监察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瓦斯治理工作中的职责,明晰工作思路,改进方法,重点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贯彻落实有关煤矿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督促落实"十一五"后三年瓦斯治理规划和工作体系规划,帮助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把瓦斯治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7.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活动。计划2008年9-12月,在江西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内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活动,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强化公共服务、健全和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继续创优发展环境等方面开展,并与正在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结合起来,把"讲奉献、比贡献、创一流、树形象"的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建设"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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