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督促各安全重点单位(场所)认真履行职责,在明确212家市级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场所)后,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安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建立档案、台帐、月报制度。
通知要求,所有市级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场所),必须建立档案、台帐、月报资料。档案必须在8月25日前完成;台帐共7本从8月份开始记录;月报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监处报上月安全工作情况。要求把建立档案、台帐、月报作为各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领导须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健全档案和台帐,按时完成月报。同时明确该项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为便于各单位上报档案资料、月报,淮安市安监局在局门户网站增加了“信息报送系统”专栏,截至目前,所有的重点单位(场所)已按照要求建立了档案、台帐、月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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