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黑点”和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17处市级督办“黑点”已整治到位4处,完成率达23.5%;正在整治的有8处,占57.1%,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的有5处,占总数的29.4%。76处县级督办危险路段已整治完成45处,完成率达到59.2%;正在整治的有15处,占总数的19.7%,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的有16处,占总数的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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