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08]7号)和《阿坝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阿州安委〔2008〕6号)要求,松潘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已于2008年4月全面启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5·12”地震后,县财政资金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拨付了7.9万元专项资金,确保全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县拨付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由县安办负责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届时向各乡镇进行公示,剩余部份按规定划拨给各乡镇。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各类台帐,县安办负责统一制作25个乡镇政府为全县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办)的牌子、印章、上墙的职责和制度;
三是各乡镇负责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固定办公场所、台账建立和安全监管对象分布图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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