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龙口市五项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08-10-14   来源: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针对近期国内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频发的实际,龙口市从9月26日开始至10月16日,采取拉网式方式,实行"五项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安全隐患,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堵塞漏洞,消除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是实行现场检查记录签字制。由市级领导带队对所包镇区街和分管行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督促指导所包镇区街、职能部门认真分析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内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对所排查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实行签字制度,由被检查单位法人、检查人员、职能部门(镇区街)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级领导把关并签字。

  二是实行现场检查记录备案制。现场检查记录表一式3份,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各留存1份,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1份备案存档。对可能造成较大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由市安委会统一下达督办令,跟踪督查,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连同复查验收报告一并备案存档。

  三是实行隐患整改分工负责制。对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按照责任分工,逐一下达整改指令,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并抓好隐患的整改复查和验收工作。对易引发较大等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由责任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监控防范措施或按规定程序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对排查发现的证照不全或无证从事生产经营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关停。

  四是实行督查信息通报制。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从市委办、市政府办、安监局、监察局各抽调一名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信息通报、现场督查"的形式,每天对安委会成员单位、镇区街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和市级领导带队督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总结推广经验,督促推进工作。

  五是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针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特别对较大以上等级安全隐患整整改情况,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现场检查纪录表、整改复查验收报告分类进行长期留存,作为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调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今后,凡是因排查治理不全面、隐患整改不彻底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依法依规严肃查理。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