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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里矿构建转岗培训模式

2009-01-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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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北矿业公司朔里矿在落实“井下转岗职工必须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中,推行“结对子培训”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职工转岗随时有可能发生,人员、岗位、时间的不确定性,给转岗培训带来了困难,有时候转岗人数少甚至只1个人,增大了培训成本,而且容易遗漏培训,“先上岗后培训”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安全带来了不稳定因素,转岗培训一度成为安全培训中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井下职工转岗培训是指为转换工作岗位职工掌握新岗位技术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取得新岗位上岗资格所进行的培训。转岗职工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培训主要针对新岗位与原岗位在安全技术、操作技能上的差别,以掌握新知识、新技能,重点是实践操作训练。转岗培训的“遗漏”现象,并不单是执行上的问题,“转岗”的概念不清是培训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之后,他们把“转岗”划分三种类型,一是井下工种岗位转换,二是本矿同工种脱离岗位半年以上,三是井下同工种转矿。对转岗的概念、类型、培训课时进行了界定,从安全生产上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井下职工转岗前培训内容更偏重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管理实务的培训,形式更偏重岗位实践操作训练,本着“内容适应企业需要,形式适应职工需要”的原则,提出转岗结对子培训,并从制度上规定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朔里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及四项强制性培训管理办法》(转岗培训部分)摘录:

  2.4 转岗培训

  2.4.1 培训采取结对子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一次种转岗不足10人,用人单位指定一名师傅和一名技术人员带领学习实操和理论知识,适时参加安全培训班学习公共知识;10人以上,集中培训。

  2.4.2 转入三项岗位人员,由组织部、工资科及时提供人员名单,安监处确认培训需求,职教办上报培训计划,安监处、职教办组织送训。

  2.4.3 培训时间:井下作业人员转岗,培训不少于72学时。井下同工种转矿、本矿同工种脱离岗位半年以上,培训不少于20学时。

  “转岗”概念清楚,培训学时明确,执行有依据。为了确保培训质量,在培训中认真落实严管理,设计了《转岗职工结对子培训记录表》,制定了《转岗职工结对子培训操作细则》,培训部门对培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用人单位,策划培训方案,审核教师的教案,及时安排参加安全公共知识培训,考核部门组织考试,使培训操作更具体、更细致。

  师傅带领实际操作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带领的专业理论培训,总授课不低于60学时(每个班次按3学时计算),公共安全知识培训不低于12学时。培训实行双向承诺,包教包会。由安监处制作试卷考核验收(岗位实操50%、专业理论30%、公共知识20%)。授课人在《转岗职工培训记录》上给受训人写鉴定,单位生产主管人员确认。安监、工资、职教部门审核。

  工资、组织、安监、职教等职能部门责任明确,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由于培训方法可操作性强,有效地杜绝了漏训现象,强化了培训质量。朔里矿井下职工转岗培训经过一年多的实践,积累了有益的经验,确保了转岗人员应训尽训。2008年,井下转岗职工136人次,全部按规定及时接受了转岗培训,其中有71人以结对子的形式进行培训,全部考核合格,没出现一人漏训,实实在在地落实了“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保证了转岗职工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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