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寻乌交警大队结合县公安交警的实际,从2008年12月25日开始,我大队认真组织开展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通过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精心制定方案、举行集中宣传活动日、创建丰富全县公安交警“大走访”活动载体等形式,分步骤、分阶段深入开展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大队出动警力共计268余人次,其中走访“三进、两访、一帮扶”中共计走访531人次,走访近两年交通事故中受害家庭18个,走访运输单位共计4家,五进活动中共计走访222个企业、农村、学校等五进项目,回访交通事故当事人41人,回访交通违法当事人55人,走访机关单位十余个,通过回访,进一步巩固了前期“大走访”活动的成果,增强了公安交警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了警民和谐,取得了广泛的积极作用及良好的社会效应。大队也决定将继续梳理前期工作成效,继续组织回访活动,并及时发现、培养和宣传“大走访”活动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走访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和建立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把大走访活动推向高潮,认真贯彻爱民实践活动的指导精神,确实体现爱民工作的深入,要采取“警民座谈会”、“民警交心会”等形式,再接再厉,继续开展深入大走访活动,进一步使走访活动推向高潮。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大走访”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大队成立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杨长淦同志担任,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印发了“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大走访”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并对各阶段活动时间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大走访”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并确定12月25日和1月10日为集中宣传活动日。
二、认真部署,层层动员。12月26日,寻乌大队召开了“大走访”动员大会,会议由教导员张大春主持,副大队长袁建斌同志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大队长杨长淦同志提出了几点要求,他指出: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优良传统,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迫切要求,也是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复杂的治安形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坚持问计于民,推动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和载体,也是我县“交警就是服务、百姓利益至上”执法理念的另一种体现形式。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和纽带。全县公安交警系统和全体交通民警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体民警要积极投入到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中去。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县公安交警系统领导要带头上门走访慰问,力所能及的解决实际问题,身体力行地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大队的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计划,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效果明显。要量化目标,分解任务,建立活动推进和考核的工作机制。每名民警至少走访10户家庭。要建立大走访活动台帐,统一格式和标准,及时记录走访对象情况、意见建议、协调处理和跟踪办理等情况,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三是加大宣传,提升形象。宣传报道工作是整个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队宣教科要研究制定专门的宣传工作计划,在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下,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及时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宣传大走访的实际行动和社会效果,积极推进交通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迅速掀起一个警爱民、民拥警的宣传高潮。
三、以“四进四送”为载体,深入开展了“五项活动”。为了确保“大走访”活动扎实开展,收到实效,大队“大走访”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工作,带领宣传民警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提高服务水平,密切警民关系,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走访”活动是公安机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不断满足新形势下群众新期待和新要求的重大举措。公安民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这次爱民实践活动中,民警要亲力亲为,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带头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在“大走访”活动中积极构建和谐警营和警民关系,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促发展。
四、多项措施相结合,同步发展。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征求意见等成果,大力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着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体现公安交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有效密切了警民关系,促进了警营和警民和谐建设。
(一)、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与交通安全爱心宣传相结合。大队积极组织和动员民警以交通安全爱心宣传“五进”工作为平台,扎实开展“送法”活动。送法进企业,进社区,送“福”进家庭,祝“福”平安,开展了“祝福平安千万家”活动。工作中,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通过爱心宣传,努力加强对群众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教育,不断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
(二)、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与创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相结合。只有为群众提供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让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降下来,才能真正让群众出行有安全感。寻乌大队除了强化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查纠,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外,自“大走访”活动以来,还注重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交通需求入手。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将此措施通告全县人民,要求民警加强对交通违法当事人的安全教育。最大限度地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口服心服,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度。
(三)、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与帮扶群众相结合。为真正体现对群众好事做好、实事办实、难事解难,大队结合在“三八”节时机组织开展了“大走访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帮扶交通事故受害困难家庭、残疾人、低保户和贫困学生,深入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倾听他们的呼声,关注他们的需求,及时向帮教帮扶对象传送交警的关怀与温暖。
(四)、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与规范执勤执法相结合。在“大走访”活动中,牢固树立了执法为民和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执法理念,在执法过程中,既依法依规,又合情合理。对交通违法坚持查纠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批评教育相结合,整改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全面推进了人性化管理。这样,既适应世界金融危机对经济带来的影响和现实经济状况,又融合了人民群众的心理,对构建文明和谐交通起到了积极推进的作用。特别是在规范执勤、文明执法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进,从根本上改变了交警在驾驶人面前以管理者自居的态度,坚持先敬礼后纠违。民警在路检路查过程中,不论对什么车辆驾驶人,都少不了“请您注意安全、谨慎驾驶、减速慢行”等叮咛和嘱咐,并送上“一路平安”的祝福。春运安全检查站、临检执勤岗民警在对过往客运车辆例行检查时,民警上车先向乘客敬礼,然后规范用语:“各位乘客,对不起!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例行安全检查,耽误大家几分钟,请予以理解和支持配合”。这样群众既拥护,又不反感,更领悟到交警执勤执法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心里暖和和的。
(五)、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与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相结合。在充分听取民意的的基础上,坚持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一切从方便群众、服务出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便民利民八项措施。主要是窗口业务实行导引服务,限时办结制,延时工作制,双休日和节假日接待制;事故处理实行回访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实行当日办结制,并大力提高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办案率;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无明显交通违法的不拦、不查、不扣、不罚,对外地首次来本辖区的车辆因路况不熟导致的交通违法不罚,并提供导引服务。同时,建立了投诉受理机制和信访接待处理机制。
五、狠抓落实,措施得力
(一)开展“三进”、“两访”、“一帮扶”活动。在大走访活动中,全县公安交警紧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队伍建设,开展“三进”、“两访”、“一帮扶”活动。
(二)集中解决一批涉及交通安全和队伍建设的信访问题。大队采取集中信访接待、领导包案、民警下访等方式,攻克一批交通复杂、疑难案件,侦破一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真解决了一批涉及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对重点信访当事人,进行了及时准确地掌握信访诉求、信访动机和信访动向,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宣讲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争取尽快息诉停访,维护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队领导会同交通、公路、安监等部门深入发动群众,认真排查客运、危险品运输安全隐患和春运干线公路安全隐患,建立交通管制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农村基础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积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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