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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大队全力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月活动

2009-05-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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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乌县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提高民警生活质量,营造整洁舒适、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组织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月活动。寻乌大队作为主要职能单位,积极联合交通局、城管局、环保局等部门认真开展整治月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部门职责。寻乌县为切实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寻乌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杨长淦任组长,交通局局长刘世春任副组长,成员由交管大队10名民警、县交通局6名干部、城管局18名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交管大队,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刘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工作。科学安排人员勤务。第一组负责人为城区中队中队长刘为华,抽调城区中队4人,交通局3人,城管局9人,环保局1人,第二组负责人为违处中心邝志达,抽调违处中心6人,交通局3人,城管局9人,环保局1人。整治组要在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轮回全天执勤、纠正不良行为。

    二、加强整治思想和宗旨教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为目标,以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为中心,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的原则,深入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水平,使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城市形象明显好转,城市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寻乌县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整治重点的打击力度,确保城区环境整治到位。首先是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走);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不按停车泊位箭头方向有序停放;摩托车、自行车不停放在人行道上;无证驾驶机动车辆;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在城区内鸣高音喇叭;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驾驶电动车闯红灯,出租车随意调头、停放揽客;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无牌无证机动车和报废车上路行驶等10种比较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其次是严格监管散流体运输车辆,对运输散流体车辆进行严格监管,保证封闭运输,不得沿途遗撒,污染城区环境。最后是全面清理违章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店外维修和占道洗车等行为,实现座店经营。

    四、加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活动有序开展。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规范城区交通管理,有利于树立寻乌良好交通文明形象,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突出重点,把县城中山街打造为严管文明示范街。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保证人员按时到位,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切实推动县城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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