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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交警“百日行动”交通安全宣传有声有色

2009-07-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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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交警总队《关于加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交通安全宣教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信丰大队突出夏季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出行群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祖国华旦60周年。

  一是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开展宣教工作。大队充分利用宣教室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了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事故当事人和办牌办证人等特定人群的安全教育,真正将“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思想落到了实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大队宣传教育室从7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共接受教育交通违法驾驶人138人次、事故当事人236人次、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人820人次,利用宣传教育室开展宣教活动2场次。

  二是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开展宣教工作。为防止酒后驾驶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大队结合夏季交通出行特点,制作了160块“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禁止酒后驾驶”等警示宣传牌发放至各大酒店、餐馆,摆放于服务前台,提示驾驶人不可酒后驾驶,让“禁止酒后驾驶”观念深入人心,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教育广大驾驶人杜绝酒后驾车。同时,在饭店、餐馆等易发生酒后驾车的场所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采取张贴提示粘贴标签、开展“温馨提示”等方式,鼓励餐饮行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劝阻驾驶人不要酒后驾车。

  三是充分利用“双抢”季节深入农村开展宣教工作。针对夏季农村道路占道堆物、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大队深入开展了“双抢”季节送法进农村等宣传活动,由民警适时宣讲交通法规、安全常识,通报事故案例,教育农村群众驾乘摩托戴头盔,拒绝乘坐三轮、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安全隐患车辆,使农民朋友在家门口接受了实实在在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是充分利用城市广场、客运站场、县乡集镇等人流密集地开展夏季宣教工作。首先,大队以夏季安全行车事项为主要内容,对从事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驾驶人及运输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大教育,受教育人达680余人次。其次,大队结合夏季行车常识、重点违法行为等交通安全知识,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全天候播放宣传教育光盘。第三,大队在国、省道沿线和城镇主要街道,利用桥梁、护坡、隔离护栏等,悬挂了85条整治宣传横幅标语。第四,大队利用宣传展板在人流、物流集散地,旅游景区巡回展出,扩大了宣传效果,营造了浩大的宣传声势。同时,大队还组织民警向过往驾乘人员发放防暑药品、凉茶和印有交通安全宣传语的毛巾等物品,让广大驾乘人员感受到信丰交警的“清凉”提醒。

  五是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平台开展交通安全提示活动。大队利用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平台,群发交通安全温馨提示短信和出行路况信息,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及时准确了解辖区路况及天气状况。其次,大队通过县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刊播夏季交通安全知识、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同时,大队还通过县中心广场户外显示屏在每晚20时黄金时段播放30分钟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六是充分利用暑期开展“交通安全在我心中”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为进一步丰富学生的暑假生活,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大队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子女、亲属4—16岁的学生及其家长开展暑期“交通安全在我心中”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截止目前,共开展该讲座16场次,出动警力54人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200份,受教育1400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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