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愿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管理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若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条款,一经发现查实,愿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理……”8月18日上午,长茂供电所党支部9名农电党员,分别签订了“农电党员排查整治各类违章行为承诺书”。至此,全县14个供电所的112名农电党员全部作出了承诺。
为深入排查整治各类“违章”行为,灌南公司营销党总支根据供电所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农电党员排查整治各类违章行为承诺书》,于8月16日至18日组织农电党员签订《农电党员排查整治各类违章行为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包括:开展各类“违章”自查整治活动的要求和活动方案、杜绝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擅自截留收入,私自承揽电力工程,截留、倒卖和挪用农网改造工程材料,擅自处理工程节余物资和废旧材料、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指挥和作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等9项“违章”现象。
据悉,承诺书的签订,对推进供电所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确保农电员工“无违法、无违纪、无违章、无信访、无投诉、无曝光”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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