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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会昌大队集中整治酒后驾驶宣传氛围浓厚

2009-08-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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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源头管理,形成严打严处高压态势 

  集中整治酒后驾驶启动仪式以来,会昌交警大队开展积极措施:在该县的餐饮、居民住宅区和开展了严禁酒后驾驶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在当地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放关于严禁酒后驾驶的游字广告,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学习刘金国副部长的讲话精神,把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作为“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活动的重要任务,作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着力点,使得会昌的道路交通管理整治酒后驾驶呈现高压态势,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大力推进了经济发展,人们的交际应酬也相应增多,饭桌上自然少不了酒水作陪,壮着酒胆开车的驾驶员也不在少数。针对这一现状, 会昌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县城多家餐饮部门走访,通过宣传酒后驾驶的严重性,取得餐饮场所负责人的支持配合,并在他们的帮助下,在餐桌上增加了一道特别的“菜”——一面写有“会昌交警温馨提示:酒后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另一面写有“会昌交警温馨提示:遵守交法 珍惜生命!”的提示牌,此外,还向各场所的保安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严禁酒后驾驶宣传资料,要求他们协助交警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向客人派发宣传资料,劝谕大家不要酒后驾车。

  为取得宣传实效,会昌大队还联系了当地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会昌交警温馨提示:8月15日起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大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处500元罚款;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并要求执勤民警在路巡路查的同时适时对市民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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