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晚23时许,日照交警东港大队交通管理科民警在204国道与酒厂路路口执行夜间治安巡逻防控任务时,发现一车牌号为鲁RF00**的货车有超载嫌疑,遂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通过过磅核实,该车超载30%以上。当民警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该车随车人员张某某出示一驾驶证并要求用该驾驶证进行违法处理。在此过程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路面执勤执法工作“七规范”》中第七条“规范执法工作中的当事人身份核对工作”要求,对该驾驶证进行网上核对。经网上查询,该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通过询问张某某了解得知,其驾驶证被吊销的原因是驾驶人曾驾车发生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而他现在使用的驾驶证系发生交通事故之前补领的驾驶证。为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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