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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东港:预防公务人员酒后驾车,实行定期抄告制度

2009-09-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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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日照交警东港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严厉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形成了依法严管的强大声势。期间,大队主要领导积极就开展行动情况向东港区委、区政府做了专题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9月4日,东港区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约束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有关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在杜绝自身酒后驾车的同时,积极支持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抵制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为彻底杜绝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在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中发生,东港区更实行了工作人员酒后驾车定期抄送制度,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时,仔细核对当事人身份,发现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必须每周一次抄报区纪检监察机关,区纪检监察机关再视情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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