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迅速贯彻省领导指示精神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赣交安〔2009〕15号)文件精神,信丰大队迅速传达学习了洪礼和副省长指示精神,认真吸取“3•27”、“6•16”、“9•19”三起重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通过“四不含糊”措施,奋战120天,预防第四季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是学习领导指示精神不含糊。10月9日上午,大队召开了科队长例会。会上,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刘萍传达学习了《关于迅速贯彻省领导指示精神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文件精神和10月5日《江西日报》刊发的洪礼和副省长题为《坚决遏制住重大交通事故频发多发势头》的署名文章。会议强调,洪礼和副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在科学分析、准确判断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严峻形势的基础上,既确定了下一阶段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奋斗目标,又提出了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五个坚决”和“八不准”的硬性要求,抓住了事关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具有高度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会议要求,各科、室、中队领导要认真组织本部门民警和协管员学习洪礼和副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重要内涵,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把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机关及大队的部署与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做好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指出,各科、室、中队要严格按照“五个坚决”、“八不准”的硬性措施要求,从现在开始,迅速行动,奋战120天,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确保重点车辆源头和路面交通监管到位,坚决保证道路施工路段和车辆管理有效,坚决做到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彻底,坚决保持交通安全宣传的强力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既定目标。
二是安全宣传不含糊。为保持交通安全宣传的强力态势,大队继续利用媒体、阵地、窗口等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第一,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根据省总队要求,大队拟于10月15日开展 “奋战120天,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行动启动日活动。启动日当天以 “严查交通违法、确保出行安全”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日活动,并邀请信丰电视台、信丰报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打造强大的宣传声势。第二,为奋战120天整治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大队拟在交管大队队部、城区主要街道、国省道沿线、收费站和跨线桥等地悬挂宣传标语,在车管、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摆放宣传展板挂图,努力营造严查严处的整治氛围。第三,倾力打造媒体宣传攻势。大队认真借鉴国庆交通安保、“秋风行动”和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宣传的成功经验,主动向党委宣传部门汇报,积极争取重视、支持,协调本地新闻媒体参与整治宣传,为媒体采访报道提供素材和便利。第四,强力推动重点人员安全教育。大队继续开办违法驾驶人学习班,对交通违法和事故驾驶人实施强制教育。在奋战120天集中整治期间,对违反“八不准”的驾驶人,一律进宣教室学习思考2个小时以上,写出观后感言后再按规定处理违法行为;对累计记分达12分的驾驶人一律进学习班学习后按相关程序组织考试。同时,充分利用巡逻车显示屏、中心广场大型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和安全提示。
三是隐患排查不含糊。隐患排查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前提。大队通过加大对重点车辆、道路隐患路段和排查力度,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第一,深入排查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大队立即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客运企业、场站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坚决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长途客运班线驾驶人休息和轮换制度,有效预防客运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督促客运企业把好客车出站关,并按规定安装使用道路运输GPS安全服务系统和车载终端;对未参加年检、未消除交通违法记录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建议客运企业停班整顿;对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进行专门教育;对近3年任一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客运驾驶人,建议客运企业调整驾驶人的岗位。第二,全面排查接送学生车辆。大队会同县教育局,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再进行一次排查,检查中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车辆,坚决禁止上路行驶。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第三,全面整治隐患路段。大队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治理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梳理,会同安监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治理进度;对排查发现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研究会诊,提出具体的治理意见和措施,及时向政府汇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督办等级、治理责任单位和治理时限,落实责任人和治理经费,迅速开展治理;对于正在施工的路段,对施工单位施工时间、地点、人员、车辆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内容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审查,并加强巡逻管控、现场秩序维护和交通管制,严查施工车辆超员、超速、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纠正不放过、不严处不放过,将施工路段和施工车辆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不含糊。大队根据辖区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科学安排,统筹兼顾,每周开展一次统一行动,形成对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坚决依法超常查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客运车校车超员载客、危化品车违规运输、摩托车超员载人、货运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该吊扣的吊扣,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全体民警和协管员坚决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柔性执法措施,以警告教育为主,使其深刻认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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