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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交警通过宣教室开展“重点人群”学教工作成效显著

2009-11-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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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安全宣教室,是强化对交通违法人、事故当事人和办牌办证人等特定人群的安全教育,是贯彻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执法原则的一项新的举措,也是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重要体现。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作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管理中心任务,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辖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宣教室作为阵地宣传的重要组织部分,自今年7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在“60周年国庆安保、酒后驾驶、秋风行动、奋战120天”等专项行动中发挥了重要的阵地宣传作用。截止目前,大队共接受教育交通违法驾驶人690人次、事故当事人1180人次、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人4100人次,利用宣传教育室开展宣教活动5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宣教室布建符合实际。大队在车管办证大厅旁布建了一间独立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面积约25平方米,可容纳30名学员同时接受教育。宣教室内配备了一套影视播放设备和宣教光盘,备有桌椅、饮水机等日常设备;宣教室内四周墙面张贴了22张宣传挂图,挂图内容分:“法律法规知识、交通安全常识、事故案例警示、处罚赔偿标准”等;摆放了11块大队自制的辖区交通事故典型事故案例宣传展板。桌面上摆放了32种免费赠阅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包括:“车驾管流程、酒后驾驶、奋战120天专项行动、交通事故处理常识”等等;并设有工作登记台帐和驾驶人感言簿,由参加学习的人员写出心得体会。

  二是向办理车驾管业务人群开展学教活动。大队车管所严把源头关,对前来参加“五小车辆”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试的,在参加考试前由车管所统一组织考生到宣教室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由宣教室民警向考生讲解“新手上路”注意事项及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及后果等内容,考生接受教育后,由宣教室民警在《宣教室学习提示卡》上填写学习时间并加盖民警姓名印章,方可参加科目考试。同时,车管所将《宣教室学习提示卡》存入驾驶人档案。

  二是向违法处理人群开展学教活动。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对前来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的驾驶人,由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发放一张《宣教室学习提示卡》,交通违法驾驶人按照《宣教室学习提示卡》提示,到大队宣教室观看学习展出内容。由宣教室工作人员查验其驾驶证件。驾驶人学习观看完宣教室展出内容后,由宣教室民警在《宣教室学习提示卡》上填写学习时间并加盖民警姓名印章后,驾驶人持该卡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对没有进宣教室接受教育的驾驶人,一律不受理相关业务。

  三是向交通事故人群开展学教活动。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积极配合,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在进行事故处理的同时,要求其进大队宣教室接受教育,宣教室民警按求在《宣教室学习教育台帐》上进行登记,随后由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发生交通事故的经过,民警再根据交通事故性质针对性讲解发生交通事故的危害后果及今后行车注意事项,引导事故当事人观看宣传挂图、展板,播放警示教育光碟等,确保事故当事人在处理事故期间得到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从而促使当事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在今后的生活中不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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