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为交通安全宣传日,为了将《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11部令)的主要内容普及到群众,信丰大队通过“五项措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日活动。当天,大队共出动宣传民警67人次,出动宣传车12辆次,解答群众咨询86人次,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5000余份,展出展板33板次,悬挂主题宣传横幅90条,受教育人数30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街头设立咨询台。4月9日上午9时,由宣教科牵头,组织大队机关科室、城区一、二中队和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县城解放路嘉定派出所路段开展了一场宣传贯彻实施《办法》和111部令的业务咨询活动,告知群众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实施挂牌登记,特别是对非机动车登记时间、登记种类、登记事项和临时通行标志车辆管理等政策作为重点进行了宣传;并告知5月1日起不得购买超标车,否则不予上牌登记。
二是销售网点发资料。咨询活动结束后,宣传民警深入到县城绿源、立马、名忠等非机动车和燃油助力车销售网点和城区人流聚集场所散发《办法》和111部令宣传资料,并告知销售企业5月1日起不得销售超标车。
三是横幅标语处处见。信丰大队在大、中队门口和办公场所及主要街道、社区、圩镇、加油站和国省道沿线公路等地悬挂了90条宣传贯彻实施《办法》和111部令的横幅、标语。
四是窗口阵地齐抓好。信丰大队在车管所、违法处理中心、事故处理中队以及非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标志办理窗口等场所,公开了《办法》内容和工作流程,公布了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类别和处罚规定,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五是整治宣传两不误。4月9日是“保安全”、“迎世博”和公路客运统一行动日,信丰大队路面执法执勤民警在整治、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将《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问答》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问答》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卡片发放给广大群众,特别是对驾驶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群众,不厌其烦地为他们解惑答疑,受好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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