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河选矿厂在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始终坚持做到科学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动摇,凡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行为,在坚持“对事不对人”原则的基础之上,做到无论是谁一律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进行严纠必罚,以警示他人。
6月21日,该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名维修工人,在工作中使用乙炔、氧气进行气焊(割)作业时,违反了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氧气瓶与乙炔存放之间的距离不足5米的安全警界规定,与此同时这名维修工人,在工作中又没有按规定佩戴好防护眼镜进行操作,属于违章操作。虽然当班这名维修工人没有造成发生事故的后果,但是事后,该厂坚持严格按照规定给予了这名维修工人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员各扣工资100元,以及进行全厂通报的处罚。用身边的安全生产事例,再次提醒全员一定要引以为戒,必须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保安全,坚决同“三违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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