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政府下发通知,决定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枣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组建,大队长、政治委员由公安消防大队主官担任,第一政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市政府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公安、矿山、医疗、安监、民政、交通运输、环保、水利、林业建设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统一调度。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应急救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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