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至10日,信丰大队在大塘埠镇、安西镇、虎山乡等乡镇中心小学分别组织各乡镇幼儿园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召开了“民办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共89名幼儿园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大塘中队中队长吴英平向参会人员重点讲解了2010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校车安全技术新标准、校车使用规定和冬季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并通报了2010年湖南省衡南县“12.27”特大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同时,对校车管理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凡专用校车均应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要求,喷涂校车外观标识;非专用校车应在运送学生时,一律在前风窗右下角或后风窗玻璃内(或在车身外)适当位置各放置(悬挂)一块全省统一的标牌,以便能让道路交通参与人清楚识别,让道路交通民警便以管理。二是幼儿园应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三是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会后,大队与参会幼儿园负责人 和校车驾驶人签订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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